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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诸暨
说说行人、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
2006年3月3日,对于赵某来说是个黑色的星期五。当日10时20分左右,他驾驶小客车由绍兴柯桥驶往应店街镇,行至诸湄线某地段时,与一横穿马路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相撞,结果造成该男子重伤于次日抢救无效死亡。至今,赵某回忆当时发生的场景,还心有余悸,可怕的一幕总是难以抹去。据负责办案的民警介绍,小客车一方固然有责任,但是,这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横过机动车道时未观察道路情况等行为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现实生活中,像骑电动自行车男子这样的违法行为还不少,由此而造成的悲剧还在不断上演,可是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它的危险。机动车撞上行人、非机动车,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多为机动车不按规范安全驾驶,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过马路。
前段时间,全国各地关于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随意闯红灯的各类事件不断见诸报端。有上海某女硕士因乱穿马路且阻碍执法而被拘留的;有学生闯红灯由校长缴罚款的;有企业单位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工资奖金和单位文明称号“挂钩”起来,等等。由此看来,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这本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话题。但是,就是这个小小话题,如今却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因为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已成了影响道路畅通、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统计,全球每年有5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受伤的人数高达1500万,相当于一座特大城市的人口数量。在人类死亡原因中,车祸已排在第五位。中国拥有全世界1.9%的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了全球的15%。自2001年起,中国一年内在人、车、路三者的矛盾冲突中丧生的人数超过10万,成为交通事故多发国家。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国道路交通伤害导致死亡人数为10.7万人,受伤48.08万人,造成经济损失23.9亿元。记者对我市去年上半年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大约有30%至35%涉及到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82人中,涉及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导致死亡31人,占38%。
2007-05-16 诸暨日报八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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